演员于月仙遭遇车祸意外去世,“撞骆驼”交通事故引思考: 开车遇动物咋避险?责任咋划分?

来源:大河报 时间:2021-08-11 08:55:32 

  □顶端新闻·大河报记者邵可强

  8月9日凌晨,女演员于月仙在内蒙古发生车祸,因为伤势严重不幸身亡,这一消息让人痛心惋惜。事发后,有媒体报道称事故发生时,车辆和路上的2只骆驼发生了碰撞。

  虽然警方尚未公布引发该事故的具体原因,但“撞骆驼”交通事故的发生让人思考:开车路上突然遇到动物,咋办;躲避不及发生事故,责任如何划分;事发地在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,又有何注意事项?8月10日,大河报记者采访我省公安交管部门相关人士,进行分析解答。

  我省高速上曾有野猪蹿出,车引擎盖被撞瘪

  根据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公安局的通报,2021年8月9日凌晨3时27分,郭某龙驾驶SUV车行驶至S228线443公里5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该车乘车人于某某死亡,郭某龙及另外两名乘车人受伤。目前,伤者正在救治之中无生命危险,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。

  另据媒体报道,事故中车辆碰撞路上的2只骆驼,造成2只骆驼死亡。由此可见,上述事故发生在普通公路上,其间车辆和动物发生了碰撞。

  与事发地相比,河南地处平原地区,人口稠密,那么有无类似车和动物碰撞事故的发生呢?

  大河报记者梳理发现,在我省高速公路上,曾出现野猪、猫、牛等动物,而且导致事故的发生。

  2020年11月29日,郭先生驾车行驶在宁洛高速洛阳段,高速上突然蹿出两头野猪,他来不及避让,无奈开车把野猪撞飞,车辆引擎盖被撞瘪受损严重,但好在车上人员并无大碍。

  2018年6月10日,开封辖区的高速公路上,一头牛挣脱缰绳跑上高速,在横穿道路时被一辆行驶中的面包车直接撞倒,牛当场死亡,面包车损伤,庆幸车上人员无伤亡。

  高速路警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,我省高速公路上很少有大型动物出现,常见的就是动物运输车辆掉落的,一般不会导致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发生。

  开车突遇动物,咋紧急避险?

  上述案例,足以让我们重视行车中的安全问题,特别是遇到动物蹿出等突发状况时,我们该如何应对?

  “不管是高速公路还是普通公路,如果路上突然出现动物,实在来不及采取措施,只能做一个损失最小的选择,撞上去,牺牲小动物。”相关交警人士说,并进一步解释这样操作的原因。

  在以往的事故案例分析中,常会看到因避让小动物,驾驶人急打方向导致车辆失控、翻车,并造成二次事故的案例。特别是高速路设计时速一般都在100公里上下,驾车时遇到突然出现的动物,即使车辆配备了电子稳定系统,也不能贸然急打方向,否则很可能发生意外。

  大河报记者注意到,2017年在京沈高速河北秦皇岛路段,一辆小车为躲避突然蹿出的三只羊,采取了紧急刹车,造成三辆车追尾,事故造成4人死亡。

  突遇动物,司机如何避险呢?警方人士提醒说,在高速路上遇到突然蹿出的小动物,不要慌张,首先判断安全距离。在安全距离足够的情况下,适当减速并观察左右车道,打方向变道避让;如果距离不足,车速未能及时降低时,千万不要紧急制动和急打方向。还要不断地轻点刹车,一个是警示自己的后方车辆,一个是减轻撞击动物时的冲击力。之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,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查看。按规定摆上警示标志牌,同时车辆打开双闪。

  车和动物碰撞,责任如何划分?

  不少网友有这样的疑问:路上撞到动物该怎么办,有主动物的主人是否担责,撞死国家保护动物需不需要赔偿等?

  8月10日,大河报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士,对方解释说,如果是野猫野狗、老鼠、小鸟等没有主人的动物,被车辆撞到后,不算交通事故。但如果是家禽、家畜、宠物等有主人的动物,属于动物主人的财产,被撞伤或撞死后,就导致了主人的财产损失,一般属于交通事故。如果是有等级的国家保护动物,则由林业部门主张认定其价值。

  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明确规定,违反管理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,可以减轻责任。

  由此可以看出,撞到动物需不需要赔偿,责任谁来承担,保险能否理赔?这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,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最终认定结果。

  需要提醒的是,遇到此类事件后,驾驶人不要怕麻烦,要及时报警处理,避免事后出现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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